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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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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相關政策:
公司及其相關聯企業人權政策
社會責任政策
反歧視管理程序
反懲戒、強迫勞動、囚工管理程序
禁用童工,青年勞工與誤用補救程序
管理執行情形:
議題 | 管理措施 |
---|---|
不聘用童工 |
1.面談時,請應徵者填寫公司履歷表載明其出生年,且本人簽屬保證所填寫資料屬實。 2.員工於到職當日,須繳驗個人身分證,查驗資料是否屬實。 |
聘用身障 |
1.盤點職缺,提供身障人員工作機會。 2.建立對身障人員友善工作環境。 3.優先保留固定且安全進出的車位予身障同仁。 |
1.反歧視 2.免於騷擾 |
1.職缺為公開招聘(內部晉升除外),不因性別而在薪酬、福利、升遷、調薪等工作條件及就業權益等予以差別待遇。 2.工作規章明訂,對員工不得以性別、性傾向、婚姻為由,予以歧視。 3.確實遵循相關法令,制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措施、申訴及懲戒作業準則,並設置性騷擾申訴專線及信箱,公告內外人員周知。性騷擾防治列入新訓教材。 |
1.身心安全 2.工作安全 |
1.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2.明訂特殊作業之操作標準程序,並提供適當之個人防護具供員工使用,以確保作業安全。 3.辦理壓力管理等相關教育訓練。 4.提供員工身心紓壓、心理諮商服務。 5.公告禁止工作場所職場暴力聲明。 6.執行職場人因性危害預防、使用呼吸適用性問卷風險評估。 7.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事故處理與調查程序。 |
1.女性員工職場危害辨識 2.妊娠中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員工工作場所環境危害 |
1.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2.提供懷孕與產後衛生教育資訊。 3.依評估結果區分風險等級,進行分級管理措施。 4.員工於請假系統申請「產檢假」、「產假」,勞安室即主動關懷及辨識評估,妊娠中及分娩後女性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