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專區
- 114年度董事會開會 7 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 董事長 | 台灣第一生化科技公司 代表人:陳冠翰 | 7 | 0 | 100% | ||||||||||||||||||||||||
| 副董事長 | 村園和業公司 代表人:陳志展 | 7 | 0 | 100% | ||||||||||||||||||||||||
| 董事 | 耐斯企業公司 代表人:陳志鴻 | 4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新任 | |||||||||||||||||||||||
| 董事 | 耐斯企業公司 代表人:陳冠舟 | 1 | 2 | 33% | ||||||||||||||||||||||||
| 董事 | 英吉利國際諮詢顧問公司 代表人:陳冠舟 | 0 | 4 | 0% | ||||||||||||||||||||||||
| 董事 | 芳田實業公司 代表人:梁懷信 | 4 | 3 | 57% | ||||||||||||||||||||||||
| 董事 | 樂山投資公司 代表人:陳冠豪 | 4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新任 | |||||||||||||||||||||||
| 獨立董事 | 吳永乾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陳惟龍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賴喜美 | 4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新任 | |||||||||||||||||||||||
| 副董事長 | 樂山投資公司 代表人:陳鏡仁 | 3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解任 | |||||||||||||||||||||||
| 董事 | 英吉利國際諮詢顧問公司 代表人:謝顯爵 | 3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解任 | |||||||||||||||||||||||
| 獨立董事 | 曾勇夫 | 3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解任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本公司114年度共召開7次董事會議,決議事項內容如年報第72頁至第74頁,全體獨立董事對於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均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二、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1.114年3月11日第十八屆第十五次董事會: 審議續聘陳鏡亮先生顧問乙案,董事陳鏡仁與陳鏡亮先生為兄弟關係,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已迴避,未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2.114年6月25日第十九屆第一次董事會: 審議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乙案,獨立董事吳永乾先生、獨立董事陳惟龍先生、獨立董事賴喜美女士,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已迴避,未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審議聘任總經理乙案,董事陳冠豪先生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已迴避,未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審議聘任陳鏡仁先生為本公司榮譽副董事長乙案,董事陳冠豪與董事陳鏡仁先生為父子關係,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已迴避,未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3.114年6月25日第十九屆第二次董事會: 審議本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每月薪資給付金額乙案,董事長陳冠翰與董事陳冠舟先生為兄弟關係,董事陳志展與董事陳志鴻先生為兄弟關係,董事長陳冠翰、副董事長陳志展、董事陳冠豪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已迴避,未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審議榮譽副董事長陳鏡仁先生薪酬事宜乙案,董事陳冠豪與陳鏡仁先生為父子關係,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已迴避,未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4.114年11月10日第十九屆第四次董事會: 審議續聘本公司顧問乙案,董事長陳冠翰與陳冠如為兄弟關係,因涉及自身利害關係,已迴避,未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三、 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並填列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一) 依據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定,每年度應辦理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並於次一年度第一季完成報告。114年度其相關評估期間、評估範圍、評估方式及評估結果說明如下: 1、評估期間: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評估範圍:評估範圍: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3、評估方式採自評問卷方式進行(0至4分量表),由公司治理主管彙整統計並換算為百分制成績,再向董事會報告結果。 4、114年度評估結果:
5、董事會績效評估總結: 114年度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均為優良,顯示董事會整體運作穩定,決策程序順暢,董事能充分掌握目標及職責,功能性委員會監督機制運作健全。本公司將持續依評估結果,檢視董事會運作情形,並精進治理運作機制,以維持董事會整體效能;且已於115年3月10日第十九屆第六次董事會中列入報告事項,並經洽悉在案。 6、114年年度治理運作具備之強項及未來精進方向: (1)、治理運作具備之強項: A、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在提升決策品質構面之權重皆為最高項目,顯示議案準備充分、討論深度良好,決策過程制度化。 B、董事會召開頻率適當,董事能充分掌握目標及職責,並具備決策過程所需專業。 C、內部控制與監督機制健全。 整體而言,本公司董事會治理架構運作成熟,符合公司治理最佳實務原則。 (2)、本公司仍將持續精進治理品質,未來強化方向: A、持續強化董事親自出席狀況。 B、持續檢視董事會組成多元化與專業互補性。 C、落實績效評估改善事項追蹤。 D、未來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列入評估。 7、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年報及公司官網充分揭露績效評估辦法及績效評估結果。 (二)114年度董事會評鑑委任外部專業機構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本公司依「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定,至少每三年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辦理董事會績效評估。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1、本公司於114年度委託具專業及獨立性之第三方機構「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範圍包括董事會整體、個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 2、評估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3、執行機構: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辦理。 4、獨立性說明: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及其評估成員與本公司間無任何商業往來或其他利害關係,並已出具獨立性聲明。 5、評估方式:採文件審閱、董事會、個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自評問卷,以及線上訪談等方式進行。 6、問卷評估結果:
註:問卷係以 1 至 5 之量度評估, 1 為未能滿足(非常不同意), 5 為皆能滿足(非常同意)。 整體而言,董事會、個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於多數評估項目之表現均達「良好」以上水準。相關評估結果已於115年1月28日第十九屆第五次董事會中提報,並經董事會洽悉在案。 7、董事會績效評估整體說明: (1)、董事會績效評估(五大構面)結果顯示,董事會於「組成及專業發展」、「決策品質」及「運作效能」等構面表現良好,董事成員具備適當專業背景,並能有效參與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另在「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及「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等構面,未來將持續強化制度運作與資訊揭露,以提升整體公司治理成效。 (2)、個別董事績效評估(六大構面)結果顯示,董事於公司目標掌握、職責認知及營運參與等構面表現良好,能依規定履行監督與建言職責。後續將持續規劃董事教育訓練,並加強內部溝通及內部控制相關議題之參與。 (3)、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五大構面)結果顯示,各委員會於職責認知、決策品質及成員組成等構面表現良好,能有效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能,未來將持續檢視成員組成及議事重點,以提升運作效能。 8、執行評估之外部專業機構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評估建議: (1)、建議全體獨立董事任期不超過三屆,以強化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2)、建議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董事會層級功能性委員會。 (3)、建議設置「提名委員會」,強化董事會職能與治理機制。 (4)、建議由董事會層級之功能性委員會督導風險管理,並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5)、建議制訂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且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6)、建議制定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並提報董事會。 9、改善計畫:本公司將採取以下改善與精進措施: (1)、規劃成立「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作為董事會層級之功能性委員會,整合永續治理與董事提名相關職能。 (2)、制定並逐步完善風險管理程序、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提升企業價值之具體措施,並納入董事會定期督導事項。 (3)、於下屆董事改選時,審慎評估董事會成員組成、專業背景及整體架構,以持續強化董事會治理效能。 10.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年報及公司官網充分揭露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董事會及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11.薪資報酬委員會將參考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其薪酬調整及結構設計之依據;於董事提名續任之決策過程中,績效評估結果亦為重要參考因素。藉此確保董事會成員於履行職責時具備充分之能力與動機,進而維護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四、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成員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以強化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及董事會職能。 (二)、本公司114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及第14條之5及所列事項,就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請董事會決議之事項,均已提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據以執行。 (三)、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負責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四)、114年1月10日、114年3月11日、114年5月9日、114年6月25日、114年8月7日、114年11月10日之第十八屆第十四次~十六次及第十九屆第一次~四次,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營運概況、業務、財務、內部稽核計劃等執行情形,並由總經理、營運長、稽核主管及相關主管報告之。 (五)、各項制、修規章案: 1.於114年3月11日第十八屆第十五次董事會: 決議通過修正「公司章程」。 2.於114年6月25日第十九屆第二次董事會: 決議通過修正「本公司分層負責辦法」。 3.於114年8月7日第十九屆第三次董事會: 決議通過修正「誠信經營守則」。 4.於114年11月10日第十九屆第四次董事會: 決議通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中「薪工循環」項下,新增基層員工調薪或分派酬勞之作業程序、控制重點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六)、董事會及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 1.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及結果,業經於115年3月10日第十九屆第六次董事會洽悉在案。 2.114年度董事會評鑑委任外部專業機構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其執行情形及結果,業經於115年1月28日第十九屆第五次董事會洽悉在案。 (七)、簽證會計師之委任、適任性以及及獨立性評估,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八)、本公司為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擬於新台幣貳拾伍億元整內與臺灣銀行等10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合約。 (九)、本公司依原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台灣第一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普通股16,346,586股,每股交易價格新台幣23元,總交易金額為新台幣375,971,478元。 (十)、擬具114年度永續報告書,其永續發展推動與執行成果,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十一)、本公司及子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時程計劃,按季向董事會報告執行進度。 (十二)、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續保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十三)、本公司每季做資訊安全宣導。 (十四)、本公司於官網設置投資人專區,收集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並加以精進。 (十五)、114年度外部或內部檢舉案件0件,未發生重大不誠信行為之情事。亦將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向董事會報告。 (十六)、公司治理主管檢視現任獨立董事其專業資格及獨立性均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經董事會核備在案。 (十七)、由公司治理主管依本公司「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處理董事要求事項。 (十八)、本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將相關法令規定或進修訊息轉寄發給董事,以加強對法令之了解。 (十九)、本公司除定期辦理自行檢查董事會之運作情形,強化董事會職能外,內部稽核人員亦對董事會之運作情形作成稽核報告,以符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 | ||||||||||||||||||||||||||||
A.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B.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C.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D.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E.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F.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G.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H.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I.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J.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財務報告及年度財務報告。
K.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5 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獨立董事 | 吳永乾 | 5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陳惟龍 | 5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賴喜美 | 2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新任 |
| 獨立董事 | 曾勇夫 | 3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解任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本公司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共召開5次,決議事項內容如年報第30頁;審計委員會對於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均無異議照案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事。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機制: 1.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每月至少一次將稽核報告提送審計委員會查閱,並持續追蹤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之改善情形。 2.稽核主管定期列席審計委員會,就稽核計畫執行情形、重大稽核發現及改善進度進行報告與說明。 3.審計委員會成員就稽核報告內容所提出之意見或疑問,均由稽核主管即時回應並辦理後續改善追蹤。 (二)會計師之溝通機制: 1.簽證會計師定期與審計委員會溝通,內容包括年度查核規劃、關鍵查核事項、查核結果及財務報表允當性之評估。 2.會計師並列席審計委員會會議,就財務報表查核結果、內部控制缺失及最新法令變動對公司之影響進行說明,並與獨立董事充分交流意見。 (三)溝通方式及即時性: 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間,除透過定期會議外,亦視需要以電子郵件、電話或視訊會議等方式進行即時溝通,以確保資訊傳遞之即時性與完整性。 (四)溝通成效: 透過上述多元且制度化之溝通機制,獨立董事得以充分掌握公司財務、業務及內部控制運作情形,並適時提供監督及建議,整體溝通情形良好,運作順暢。 四、審計委員會114年工作重點摘要: 1.審閱年度稽核計畫。 2.審閱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財務報告及年度財務報告。 3.審閱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適任性以及獨立性評估。 4.審閱內部控制制度修正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考核。 5.審閱重要投資事項。 6.查閱內部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 7.定期與會計師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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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委員會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114年1月10日 第二屆第十三次審計委員會 |
報告事項: 1.內部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2.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 |
無 | 洽悉 | 洽悉 |
| 討論事項:無。 | ||||
| 114年3月11日 第二屆第十四次審計委員會 |
報告事項: 1.內部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2.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 |
無 | 洽悉 | 洽悉 |
| 討論事項: 3.審議113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4.審議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5.審議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審議113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7.審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審議為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擬於新台幣貳拾伍億元整內申請辦理聯合授信額度。 9.審議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獨立性評估案。 |
照案通過,送請董事會審議 | 經董事會決議照案通過 | ||
| 114年5月9日 第二屆第十五次審計委員會 |
報告事項: 1.內部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
無 | 洽悉 | 洽悉 |
| 討論事項: 2.經會計師核閱之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3.認購子公司現金增資。 |
照案通過,送請董事會審議 | 經董事會決議照案通過 | ||
| 114年8月7日 第三屆第一次審計委員會 |
報告事項: 1.內部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
無 | 洽悉 | 洽悉 |
| 討論事項: 2.經會計師核閱之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3.認購台灣第一生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普通股。 |
照案通過,送請董事會審議 | 經董事會決議照案通過 | ||
| 114年11月10日 第三屆第二次審計委員會 |
報告事項: 1.內部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
無 | 洽悉 | 洽悉 |
| 討論事項: 2.經會計師核閱之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3.審議115年稽核計劃。 4.審議新增「基層員工調薪或分派酬勞作業」內部控制制度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以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作業程序。 5.認購子公司現金增資。 |
照案通過,送請董事會審議 | 經董事會決議照案通過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1.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於106年5月12日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據以推動各項公司治理制度。該守則歷經多次修訂(108年8月13日、111年1月18日、112年3月13日、113年3月11日及113年11月8日),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本公司已將完整守則揭露於公司官網(網址https://www.agv.com.tw)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供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查閱。 3.持續依循守則精神落實公司治理,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V | 1.本公司除委託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務相關事務外,並建立完善之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項。 2.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和代理發言人制度,以確保在各種情況下都能有效回應股東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詢問。 3.本公司設有公司治理主管、股務專責人員,負責股東溝通事宜,確保股東意見得以及時回應與妥善處理,強化公司與股東間之良好互動。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V | 1.本公司透過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掌握股東名冊,確保股東資料的管理和更新。 2.本公司定期每月申報董事及內部人股權異動情形,以確保股權資訊之透明性及正確性。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V |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各自獨立運作,並依內部控制制度及「子公司監控作業辦法」進行管理。另設立專責單位負責投資管理,並透過參與重要會議及監督機制,掌握其經營狀況及決策方向,以降低經營風險。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 | 本公司已訂定並揭露禁止內部人利用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之相關內部規範,並確實執行,說明如下: 1.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並揭露於公司網站,作為防範內線交易之依據。依據前開規範,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及其他內部人,均應遵循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不得利用未公開之重大資訊從事有價證券交易,以保障投資人權益並維護市場公平性。 2.本公司已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中明訂內部人股票交易控管措施,規範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以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內買賣本公司股票,以防範內部人利用未公開財務資訊進行交易。 3.為確保相關規範之落實,本公司採行以下具體措施: (1)封閉期間通知機制:於各期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前,依規定計算封閉期間,並事前通知董事及內部人遵循不得交易之規範。 (2)教育宣導措施:對新任董事及內部人辦理法規宣導,內容涵蓋內線交易防制、重大資訊處理及相關法令遵循,並持續不定期提供最新法規資訊,以強化法令遵循意識。 (3)於年報刊登前執行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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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V | 1.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應涵蓋不同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背景,並具備產業經驗及專業能力(包括但不限於食品產業、財務金融、法律、資訊及經營管理等),以強化董事會之決策品質。 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包括: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及決策能力。 2.董事會多元化具體目標及達成情形:
3.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 (1)董事會結構概況;本公司董事會共9席,其中包含獨立董事3席,占比33.33%。 (2)年齡分布;51-60歲(44.44%)、61-70歲(44.44%)、71-80歲(11.11%) (3)專業領域涵蓋;食品產業/食品營養、商學/經濟、財務金融/資訊、法律。 (4)能力與經驗;董事會成員具備食品專業、業務開發、財務管理、環境永續及社會參與等多元能力,足以支應公司營運與策略發展需求。 4.資訊揭露;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12頁至第14頁及本公司官網(網址https://www.agv.com.tw)中之投資人專區-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可查詢更多關於公司治理運作的具體資訊。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V | 本公司除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外,另自願設置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以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公司治理品質及促進永續經營發展。 其中,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負責永續策略規劃、董事提名機制及董事會績效評估等事項,協助董事會落實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目標。 此外,為提升經營效率與專業分工,本公司亦設有多項內部專責委員會及管理機制,包括經營策略委員會、行銷企劃管理委員會、總體品管審議委員會、食品科技人員評鑑委員會、採購委員會、營運檢討會、人事評鑑委員會及安全防護中心等,分別就公司營運、品質管理、人力資源及風險控管等面向進行專業管理。 上述各項委員會及組織之運作,均依相關法令及公司內部規章辦理,以確保運作之合法性與有效性,並持續強化董事會治理架構及公司整體營運績效。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V |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依照該辦法每年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該評估結果會於次一年度的第一季前提交董事會報告,確保董事會運作的透明度與高效性。 114年董事會績效評估已於114年2月完成,評估結果如下: ․整體董事會平均成績:92.44分 ․個別董事成員平均成績:95.56分 ․審計委員會成員平均成績:98.11分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平均成績:98.25分 以上成績均為優良(90分以上),顯示董事會及各委員會成員表現卓越。評估結果已於115年3月10日提報第十九屆第六次董事會,並經董事會洽悉。 本公司在董事會績效評估的執行過程中,遵循相關法令與規定辦理,確保公司治理的規範性與透明度。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會在每年第一季前提交董事會報告,並將結果運用於以下列: 個別董事薪資報酬的參考: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調整董事薪資報酬的重要依據,確保董事的報酬與其工作表現相符。 董事續任的提名參考:評估結果也會成為董事續任提名的重要參考之一,旨在提升董事會的整體效能與專業性。 本公司於114年度已委由外部專業機構辦理董事會績效評估,並經115.1.28第十九屆第五次向董事會報告洽悉在案。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 | 1.依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應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經參酌會計師法第47條及中華民國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制定之評估項目,本公司委任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鈴雯及李國銘會計師,擔任115年財務及稅務簽證作業,經本公司會計單位執行評估結果,前述二位會計師皆符合獨立性及適任性,且皆已出具115年度會計師獨立性評估報告及會計師提供之超然獨立聲明書。 2.本公司訂定對簽證會計師進行下列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包含: (1)簽證會計師及其家屬與本公司間未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2)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重大密切之商業關係。 (3)簽證會計師於審計本公司時未有潛在之僱佣關係。 (4)簽證會計師及其家屬未有與本公司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5)簽證會計師未收受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價值重大之餽贈或禮物(其價值為超越一般社交禮儀標準)。 (6)簽證會計師並無已連續七年提供本公司審計服務。 (7)簽證會計師未握有本公司股份。 (8)簽證會計師本人、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其審計小組於審計期間或最近兩年內未擔任本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亦確定於未來審計期間不會擔任前述相關職務。 (9)簽證會計師是否已符合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 號有關獨立性之規範,並取得簽證會計師出具之「獨立性聲明書」。 3.會計師獨立性評估事項包含4大項目: (1)會計師法之規範。 (2)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一號。 (3)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 (4)會計師事務所之品質管制1號第65條及68條。 4.會計師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有關審計品質指標的運作情形,並於115年3月10日第三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決議照案通過,亦業經115年3月10日第十九屆第六次董事會會議通過,所有程序均符合相關規定及公司治理要求。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V | 本公司已依法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由現任人力資源部總監蔡月足兼任,學歷為嘉義大學企業管理所碩士畢業,有多年從事法令遵循及董事會、股務實務的經驗,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的規定。 主要職責涵蓋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事務、法令遵循、董事支援、公司治理評鑑及永續與誠信經營推動,其範圍如下: 1.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 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提供董事業務所需之資料。 5.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114年度業務執行重點及進修情形如下: 1.依法辦理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及股東會的會議相關事宜。於會議召開前七日通知所有董事出席並提供足夠的會議資料,並製作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及股東會的議事錄。 2.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的資料,並更新最新法規之相關訊息。 3.於114年11月10日第十九屆第四次董事會,向董事會報告現任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及獨立性,經由公司治理主管檢視現任三位獨立董事均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亦提供獨立董事(任職期間)資格條件檢查表及聲明書,並經董事會核備在案,確保獨立董事在任期內保持符合相關法規的獨立性及專業資格。 4.提供董事進修等相關資訊,以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5.每年依法登記股東會日期,並於法定期限前製作並申報會議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及年報。 6.辦理公司登記變更事務。 7.與投資人關係相關之事務。 8.檢視每年度發佈之公司治理評鑑指標,逐條檢視公司達標情形,並進行規劃改善項目。 9.修訂與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提報董事會審議。 10.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之評估投保,並將執行情形向董事會報告。 11.向董事會報告董事會及董事成員以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結果。 12.完成向董事會報告永續報告書執行成果。 13.完成向董事會報告企業誠信經營推動與執行情形。 14.完成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的其他相關事項。 15.114年度公司治理主管共進修18小時。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規範之要求。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1.本公司為實現永續發展,必需了解及回應利害關係人看法與需求,以做為永續發展的重要參考依據,除以各種型式與利害關係人保持互動外,在官方網站上設有外部溝通管道,請參見https://www.agv.com.tw/ir/stakeholder-area/,讓利害關係人能夠便捷地與公司進行聯繫。 2.公司設有利害關係人專區(包含商業夥伴、社福組織、消費者、客戶、員工、政府、當地社區、非政府組織、股東與其他投資人、供應商、公協會、弱勢群體等),在該區域中提供各類與利害關係人有關的資訊,如股東會資料、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等,讓利害關係人可以輕鬆查詢並與公司進行有效的互動。此溝通信箱由公司治理主管負責管理,確保利害關係人能夠及時表達其關切,並提供相應的回應與解決方案。 3.重視利害關係人所關切的企業社會責任議題,公司會公開揭露其在社會責任方面的措施與成果,包括環境保護、員工福利、社會公益等領域的具體行動與成效。 4.溝通管道: 員工關係-人資部蔡小姐Email:yuehchu@mail.agv.com.tw 股務室-蔡小姐Email:yuehchu@mail.agv.com.tw 投資人關係-會計部張小姐Email:j77888@mail.agv.com.tw 客戶服務中心-客服中心張小姐Email:greenbar@mail.agv.com.tw 5.本公司於114年8月7日第十九屆第三次擬具本公司「113年永續報告書」向董事會報告,報告內容涵蓋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及推動情形,包括風險管理、誠信經營、氣候變遷因應、能源管理、人權政策、職場安全與衛生,以及與利害關係人之溝通機制等面向,力求實踐並落實永續經營理念。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委任專業股務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V | 本公司致力於提供透明且完整的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並確保所有利害關係人都能便捷查詢相關資料。公司網站(含英文網站)已完整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相關資訊,網址查閱:https://www.agv.com.tw。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V | 1.公司設有專人負責公司資訊的蒐集與揭露,確保資訊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以滿足法規要求並維護公司形象。 2.法人說明會114年度召開二次,分別於114年9月11日召開第一次及114年12月16日召開第二次。 3.發言人:陳冠翰董事長 代理發言人:陳志展副董事長、陳冠豪總經理、陳建華營運長。 4.投資人亦可經由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本公司相關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資訊等相關資料。 5.已於本公司網站https://www.agv.com.tw揭露法人說明會影音檔,以便讓投資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能夠隨時查閱公司最新的資訊狀況。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V | 有關114年度財務報告已於115年月3月13日完成公告,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及每月份營運情形資訊等,皆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於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1.員工權益與僱員關懷: 本公司重視勞資和諧,致力營造工作與生活平衡之職場環境,並視員工為最重要資產,建立完善人事制度及升遷機制,提供多元關懷措施: (1)獲利分享與安全職場:設有獲利分享制度,並打造安全、和諧之工作環境,促進員工安心發展。 (2)緊急救助與福利制度:提供員工緊急救助機制及文教休閒活動、在職進修等多元福利,以促進身心健康與自我成長。 (3)教育補助與健康照護:設有子女教育獎助金,並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關注員工的身心健康。 (4)員工及家庭關懷:重視員工及其家庭福祉,提升員工對企業之認同感與向心力。 2.本公司與投資者關係:本公司依據主管機關頒訂之相關規定辦理應揭露資訊之公告及申報事宜,以即時提供各項可能影響投資者決策之資訊,並依法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亦設有投資人關係窗口,以處理公司與投資者間之相關事宜,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管理階層的信任,同時促進資訊的流通與有效的溝通。 3.本公司與供應商關係: (1)穩定良好的供應商關係:公司與供應商保持穩定且良好的合作關係,有助於確保供應鏈的順暢與效率。 (2)供應商實地評鑑:公司定期進行對供應商的實地評鑑,以確保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符合公司要求的質量標準。 (3)新供應商訪廠紀錄:公司會對新供應商進行訪廠並製作紀錄,確保新合作夥伴符合公司標準的重要措施。 (4)不定期實地評鑑訪視:公司會不定期地進行實地訪視,有助於維持良好的供應商管理,也能即時掌握供應商的運營狀況。 (5)永續發展:不僅關注供應商的即時效能,亦重視長期合作關係的健康發展與永續目標的實現。 4.利害關係人權利:設有多元溝通管道並落實資訊揭露,於永續報告書中揭露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並尊重及保障其合法權益,以建立互信基礎並促進永續發展。 5.114年度董事(含獨立董事)總進修時數75小時,進修之情形: A. 陳冠翰董事長: 參與「內線交易/股權申報實務解析」、「114年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B. 陳志展副董事長: 參與「我國能源政策與新能源發展」、「115全球及台灣經濟金融及投資趨勢展望」、「展望115:國際政經情勢重點指標與趨勢解析」。 C.陳志鴻董事: 參與「114年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SDGs與ESG永續管理」、「永續資訊編製與申報實務研習班」。 D.陳冠豪董事: 參與「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研習班」。 E.陳冠舟董事: 參與「企業永續之風險管理與策略分析」、「誠信經營與董事受任人義務兼論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實務」。 F.梁懷信董事: 參與「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公司治理人員實務進階分享」。 G.吳永乾獨立董事: 參與「永續政策與揭露責任」、「誠信經營與董事受任人義務兼論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實務」。 H.陳惟龍董事: 參與「企業永續之風險管理與策略分析」、「誠信經營與董事受任人義務兼論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實務」。 I.賴喜美獨立董事: 參與「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研習班」。 6.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採取審慎穩健之風險管理策略,不從事高風險或高槓桿投資,於各項決策中優先考量風險控管及資本保護,以確保企業穩健經營。 7.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設有消費者服務專線,積極處理消費者建議或申訴,保障及維護消費者權益及提供消費者最佳之服務,致力於提升消費者滿意度並促進品牌形象。 8.本公司為保障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因執行職務而可能引發之潛在法律風險,及依章程第廿六條之一,得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業經向新光產物保險(股)公司投保一年期之責任保險,投保金額為美金200萬元整,並於114年8月7日第十九屆第三次董事會核備通過。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一)就治理評鑑結果已完成改善情形: 1.公司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一位不同性別董事。 2.公司訂定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經董事會通過,明定至少每三年執行外部評估ㄧ次,並已於受評年度或過去兩年度執行評估、將執行情形及評估結果揭露於公司網站或年報。 3.公司揭露過去兩年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 4.公司制定環境管理制度,並於公司網站、年報或永續報告書揭露執行情形。 5.制定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政策,包含減量目標、推動措施及達成情形。 6.公司揭露過去一年溫室氣體範疇三類別及年排放量。 7.公司制定能源管理計畫,並於公司網站、年報或永續報告書揭露執行情形。 8.公司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並揭露其實施情形及改善計畫。 9.公司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並揭露內容及其實施情形。 10.公司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行銷或標示等議題,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二)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1.公司設置提名委員會,其人數不少於三人,半數以上成員為獨立董事,且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並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2.公司設置董事會層級之永續發展委員會,其人數不少於三人,成員資格應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且至少一名董事參與督導,並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3.公司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訂及監督執行,並於公司網站及年報說明設置單位之運作及執行情形,且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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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資報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內容及數額。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及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二)、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三)、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四)、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五)、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本屆委員任期:114年6月25日至117年6月24日,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召集人 | 陳惟龍 | 3 | 0 | 100% | |
| 委員 | 吳永乾 | 3 | 0 | 100% | |
| 委員 | 賴喜美 | 1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新任 |
| 委員 | 曾勇夫 | 2 | 0 | 100% | 114年06月25日解任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事。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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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114.1.10第五屆第六次 | 1.審議113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方案。 2.審議本公司高階經理人,人事升任其薪酬之建議 |
1.出席委員決議採用方案三,送請董事會審議。 2.照案通過,送請董事會審議 |
經董事會決議照案通過 |
| 114.3.11第五屆第七次 | 審議113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案。 | 照案通過,送請董事會審議 | 經董事會決議照案通過 |
| 114.6.25第六屆第一次 | 1.審議為本公司經理人每月薪資給付金額 2.審議榮譽副董事長薪酬事宜 |
照案通過,送請董事會審議 | 經董事會決議照案通過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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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本公司已建立完善之永續發展治理架構,相關執行情形如下: 1.永續發展組織架構與權責 本公司於104年設立企業社會責任組織,並於111年更名為永續發展組織,由總經理擔任總召集人,人力資源部門擔任兼職推動單位,負責整體永續發展相關事務之規劃與執行。 推動單位係依照不同領域的風險與機會進行目標設定與執行,涵蓋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勞工與人權、供應鏈管理、通路商管理、產品責任及環保能源等七大面向。 2.風險評估與管理機制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營運的重大性原則,定期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的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的風險評估。 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會依據各項議題的風險及機會,研擬出可行的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並進行有效的執行。 3.董事會督導情形 永續發展相關推動情形由董事會負責督導,確保各項措施有效執行並達成預期目標。董事會每年至少一次審議永續發展績效報告,檢視各項目標達成情形,並評估公司於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各面向之整體表現。 4.資訊揭露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本公司每年於年報揭露永續發展推動成果,並於公司網站公開相關資訊,確保利害關係人充分掌握公司永續發展之政策、作為及執行成果。 5.永續報告書提報與核議 本公司編製「113年永續報告書」,內容涵蓋永續發展政策、推動成果、風險管理、誠信經營、氣候變遷、能源管理、人權政策、職場安全及利害關係人溝通等重要議題,並提報董事會審議,其執行成果及檢討改善事項已於114年8月7日第十九屆第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
與實務守則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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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V | 本公司已於115年3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委員會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應有過半數獨立董事參與,並由全體成員互選一位獨立董事為召集人及會議主席,以強化永續治理架構及董事會功能。 本公司依重大性原則,針對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相關議題進行系統性風險評估,並設置安全防護中心,統籌風險辨識、分析及應變機制,據以制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策略,以降低潛在衝擊並強化整體應變能力,確保公司永續經營目標之達成。 1.環境議題 (1)本公司嚴格遵循政府相關環保法令及利害關係人之關切議題,制定各項環保規範,各級主管以身作則,落實督導責任,確保所有營運活動皆符合環境法規之要求;透過持續性的教育訓練與內部溝通,加強員工對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鼓勵節能減碳,推動能源節約、資源循環使用與再生利用,以有效珍惜並延續有限資源,並將環境管理系統整合至營運流程中,採取合適的生產技術及污染防制措施,推動廢棄物減量、資源回收與節能計畫,並善用保育資源,以降低產品、服務與經營活動對環境之衝擊。 (2)水資源的使用效益,一直是節水改善的重點,透過海報、標語等多元方式宣導,讓節水觀念融入至辦公生活的每個細節。並且利用過濾處理後之排放水,回收再生較為乾淨之處理水,經儲存加壓提供至廠區內並用於道路清潔、廁所沖水、澆灌等,114年水回收量為5,824噸,以及利用過濾處理後之排放水,回收至污泥脫水機清洗濾布使用,114年約省25,136噸,以朝著水資源利用最大化環境衝擊最小化之永續目標前進。 (3)近來積極推動節約能源已具成效,也持續檢討設備效能,針對老舊設備進行汰換或升級,引進節能設備以降低能耗並提升效率。 (4)預計於115年完成太陽能設置,以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5)持續推動包材輕量化設計,以達節能減碳目標。 (6)採用PDCA(計畫-執行-查核-行動)管理模式,針對用電、用水、廢水、化學品使用及廢棄物產生等項目建立管理指標並持續監控,以強化資源使用效率及溫室氣體排放管理。 2.社會議題: (1)勞工人權政策:本公司依據ETI(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道德貿易倡議基本準則制定勞工人權政策,確保公平對待員工並禁止任何形式的勞動剝削,保障員工享有基本的工作條件和權利。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持續推動並改善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每年針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進行PDCA(計劃、執行、檢查、行動)循環進行年度檢討與持續改善,以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員工的健康。 (3)平衡工作與家庭:本公司致力於提供一個安全、健康、和樂的職場環境,並鼓勵員工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間保持良好的平衡,公司設有多項福利,幫助員工應對生活與工作的挑戰,確保員工在家庭與職場間能夠做到最佳的協調。 (4)食品安全與品質管理:本公司獲得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證的「食品衛生委託檢驗機構」資格,並為國內食品業界檢驗分析領域中的領導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遵守ISO 17025認證標準,致力於確保社會大眾的食品安全。 (5)顧客滿意與產品品質:秉持「產品品質自然化、環境衛生優質化、顧客滿意大眾化」的理念,將顧客的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始終以顧客的需求和安全為中心。 (6)法規與法令遵循:建立法規鑑別管理程序,以確保所有產品與服務持續符合最新的法令、法規以及顧客的要求,特別是在食品安全領域,對法規變動保持高度關注,並確保所有業務運營符合相關規範。 (7)永續供應鏈建構:鼓勵供應商除具備品質、交期與技術能力外,還應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共同構建永續供應鏈,推動與供應商的合作,確保其在環境保護、勞工條件及社會責任等方面符合公司的標準,從而達到共贏並促進整個價值鏈的可持續發展。 3.公司治理議題: (1)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最高單位為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共9位(包括3位獨立董事)。健全及有效率之董事會是優良公司治理的基礎,董事會負責監督公司經營與策略方向,並確保公司政策的有效落實。 (2)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建立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以確保營運合規並強化風險管理機制。 (3)利害關係人溝通:每年分析利害關係人及其關心議題,建立多元溝通管道,不僅能提升企業信任度及公司品牌形象,還能幫助公司識別潛在風險和機會,進而優化決策流程。 (4)企業社會責任:在實現永續經營及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本公司也非常關注消費者權益、社區環保及公益等議題。致力於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積極推動與消費者、社會及環境相關的各項措施,確保企業與社會之共榮發展。 (5)董事責任險:本公司為董事購買董事責任保險,為董事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面臨法律責任的情形提供保障,並確保董事在執行職責時的風險得到合理控制。 (6)法規遵循與監控:本公司制定內部制度,涵蓋公司治理、倫理規範、反貪腐等,並確保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亦持續關注並掌握法令的修訂與變動,以確保公司業務運作符合最新的法令規定。 (7)資訊揭露與透明度:本公司透過官方網站(https://www.agv.com.tw/)公開財務業務相關資訊及公司治理資訊,以便股東、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能夠參考與了解。網站上亦公告內部及外部人員的檢舉管道,並對檢舉人提供的檔案進行加密保護,以保障檢舉人的隱私與安全。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V | 本公司已依據產業特性建立完善之環境管理制度,並持續推動相關措施,其執行情形如下: 1.本公司依據 ISO 14064-1:2018 標準執行溫室氣體盤查作業,盤查範圍涵蓋所有營運據點。透過定期蒐集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辨識並量化各類排放源,據以訂定減碳目標,並依分析結果持續調整環境管理策略,以有效掌握並降低環境衝擊。 2.本公司致力於打造安全、健康之工作環境,已取得健康職場認證及健康促進標章,提供員工良好之職場條件,兼顧環境與員工福祉。 3.設置專責環境管理單位,負責環境管理制度之規劃與執行,並建立節能績效管理機制。透過優化生產流程能源使用、定期設備維護與汰換升級,以提升能源效率並降低資源耗用。 4.本公司遵循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透過持續推動改善活動,有效控管作業環境、營運活動及產品服務過程中之環境、安全與衛生風險,預防事故發生,並營造安全與舒適之工作環境,以保障員工身心健康。 5.持續推動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及 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定期執行風險評估與辨識,並採取適當控制措施,強化作業場所安全設施及作業規範,以降低職業災害風險,確保營運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本公司已制定並揭露完整之環境管理制度,並透過制度化管理與持續改善機制,有效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措施。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 1.本公司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並積極採用對環境衝擊較低之再生資源。主要能源使用包含蒸汽、電力及天然氣,透過持續推動各項節能與環保措施,以提升整體營運之環境績效。 2.在能源管理方面,公司導入高效率與節能設計設備,降低營運與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消耗,並推動辦公室節能減碳措施,強化資源回收與再利用,同時重視水資源與土壤環境之保護。此外,亦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活動,提升員工環保意識,將永續理念落實於日常作業中。 3.公司亦積極發展再生能源與替代能源應用,包括評估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採購綠電,以及導入儲能設備與能源管理系統,以提升能源使用自主性並降低對傳統能源之依賴,朝向低碳營運目標邁進。 4.目前已推動之具體節能措施包括: (1)空調主機汰換及冷藏庫設備優化,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2)將食品一廠傳統燈具汰換為LED燈,降低電力耗損。 (3)回收較潔淨之處理水,經儲存加壓後再利用於道路清潔、廁所沖水及澆灌用途,提高水資源循環利用效率。 5.未來,公司將持續導入創新節能技術與環保措施,落實節能減碳與永續經營之承諾。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V | 1.為配合我國現行推動低碳排放政策,本公司積極導入產能分析與管控機制,以節能模式進行生產運作,並依據不同產品別進行大數據分析,持續優化生產流程,降低碳排放量,實踐環境友善目標。 2.本公司依循金融穩定委員會(FSB)發布的「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評估氣候變遷對公司營運所帶來的潛在影響,透過定期會議,結合會計師與專業顧問團隊,從多元專業角度探討氣候風險,擬定具體因應對策,並採專案管理方式執行,以實踐企業永續發展之承諾。 3.有關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治理情況、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之相關資訊,得參閱本公司永續報告書有詳載相關訊息資料。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各類別盤查項目及數據如下: 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類別1): 單位:公噸CO2e/年
2.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類別2): 單位:公噸CO2e
114年度與113年度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兩者相當,變動不大。 3.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類別3): 單位:公噸CO2e
114年度運輸類別數據上升,主要因員工人數較113年度增加所致。。 4.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類別4): 單位:公噸CO2e
114年較113年增加8.3%能源使用量上升。 5.用水量: 單位:百萬公升
用水密度=用水量/營業收入(百萬元)。 114年度用水量較113年度略有增加,係因新增一條生產線,導致用水需求上升。 6.廢棄物總重量: 單位:公噸
114年比113年總體廢棄物量減少6.83%,係因包材減塑、廢棄物減量執行之成果,已發揮成效。 未來透過環保3R政策,即減量(reduce)、回收(recycle)、再利用(reuse),讓資源循環永續利用,以減少對環境的破壞與污染。 • 短期目標:預期將目標設定在116年達到減少5%的廢棄物總量。 • 中、長期目標(119年後): A. 持續提升生產技術,從源頭對廢棄物進行減量。 B. 依循廢棄物回收管理政策、全員參與廢棄物回收分類。 7.於114年進行全公司(包含子公司)碳排放量盤查,並制定相應的合理減排方案。。 8.相關環境保護含節約能源、水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廢棄物管理等等詳閱本公司永續報告書。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1.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1)本公司為落實人權保障,茲參考國際人權法典(lnternational Bill of Rights)及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等國際人權公約,訂定人權政策,並依循勞動基準法規定並參考國際勞工公約,訂定工作規則,獎懲制度、考績評定、兩性平等、職業安全衛生等制度,打造友善、平等且安全的工作環境。 (2)本公司人權政策適用範圍涵蓋全體員工,並延伸至供應商、承攬商及其他商業合作夥伴。權責單位為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度之規劃、推動與修訂,並公告員工周知,確保員工全面了解並遵守相關勞動法規,且由管理階層負責監督及檢討,以確保政策有效落實。 2.人權政策執行情形: (1)禁止童工與強迫勞動 本公司嚴禁僱用童工及任何形式之強迫勞動,於招募過程中確認員工均符合合法年齡並為自願受僱。 (2)防治歧視與騷擾 本公司訂有性騷擾防治及職場不法侵害相關規範,致力提供無歧視、無騷擾之工作環境。 (3)職業安全與健康 本公司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制,定期辦理工作場所安全檢查與風險評估,並持續改善相關設施,以維護員工身心健康。 (4)員工溝通機制 本公司建立多元溝通管道,確保員工得以反映意見與需求,並促進勞資關係和諧。 (5)資訊揭露 本公司已將永續報告書揭露於公司網站(https://www.agv.com.tw)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供利害關係人查閱。 3.其他執行情形: (1)辦理職業安全及人權相關教育訓練。 (2)設立申訴與通報機制。 (3)定期辦理工作環境安全檢查。 (4)強化員工溝通及關懷措施。 (5)本公司擬將人權議題納入供應商管理考量,並持續推動供應鏈人權風險評估機制,要求合作對象遵循相關法規及人權原則。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V | 工福利措施、退休制度及薪酬政策與實施情形 1.員工福利措施及實施情形 本公司重視員工權益與福祉,建立完善人力資源制度,並持續優化工作環境與福利措施,相關制度及執行情形如下: (1)人事制度:本公司訂有完整人事管理規章,涵蓋工作規則、薪資管理辦法、分層負責制度、津貼給付準則、考勤管理、升遷調任制度、績效考核制度、請假作業規範、員工酬勞及獎金制度、保險制度、福利金制度、提案改善獎金制度,以及性騷擾防治與申訴處理機制等,以保障員工權益並促進勞資和諧。 (2)薪酬制度:本公司薪酬制度係依員工個人能力、績效表現及貢獻度,並綜合考量職務內容、同業薪資水準、市場人力供需及公司營運狀況訂定,包括: 薪資:依員工職位、參考同業及市場行情核定合理薪資水準。 獎金:依據本公司實際營運狀況,當公司有獲利時,由公司營業淨利提撥部份分配給員工,以提升員工向心力與留任率。 福利: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員工酬勞提撥不得少於1%以及福委會所訂之各項福利金制度,本公司秉持勞資和諧的原則,致力於創造雙贏的勞資關係。 (3)休假制度:本公司依相關法令訂定完善之請假制度,包含特別休假、產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等,並明訂於員工手冊中,確保員工權益。 (4)職場多元化與平等:本公司致力推動性別平權與公平就業環境,114年女性員工占比為55.84%,女性主管占比為32.50%,持續促進多元與包容之職場文化。 (5)其他福利:本公司提供多元福利措施,包含禮金與補助;健康檢查、免費停車場、哺(集)乳室、移工宿舍及獲利分享,退休人員禮金、生日禮金、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及子女教育補助、喪葬補助、產假、陪產假、育嬰假、公司禮品等,提案改善獎金制度、公司禮品等,使員工有完善的福利制度。 (6)員工人身安全健康實施情形:本公司重視全體員工之身心健康,致力於營造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並積極推動健康安全文化,每年定期為全體員工辦理健康檢查,透過檢查結果進行健康風險管理。 於114年度員工健康檢查中篩選:總膽固醇、低密度膽固醇(LDL)、三酸甘油脂與血壓數值異常者。公司自114年1月22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已全數完成員工之個別衛教與健康促進建議,協助員工瞭解自身健康狀況,以降低健康風險並提升員工健康意識。 2.退休制度及實施情形: 本公司依法辦理員工退休制度,保障員工退休權益,相關制度如下: (1)勞工退休金新制: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提繳員工薪資之6%至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並依法辦理申報及繳納作業。 (2)勞工退休金舊制:適用舊制員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至專戶,並由主管機關監督管理。 (3)退休申請條件與程序:員工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退休條件(如年資或年齡)時,得依公司內部規定提出退休申請,經核准後辦理退休手續及相關給付。 (4)提撥情形:本公司均依規定足額提撥退休金,以確保員工退休生活保障。 3.經營績效反映於員工薪酬政策及實施情形: (1)員工酬勞提撥政策:本公司章程明訂,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作為員工酬勞,員工酬勞數額中,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分派予基層員工,以回饋員工貢獻。 (2)績效連動薪酬制度:本公司建立績效導向之薪酬制度,將公司經營成果與員工報酬連結,具體措施如下: ․依公司整體營運績效發放獎金及員工酬勞。 ․營運獲利時提撥一定比例回饋員工。 ․依員工績效表現進行薪資調整。 (3)實施情形:近年來本公司持續將經營成果反映於員工薪酬,包括112年全面加薪、113年部分調薪及114年全面加薪,以及115年全面加薪;透過即時且實質之薪酬調整機制,激勵員工與公司共同成長。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本公司重視員工職業安全與健康,致力於提供安全、衛生且友善之工作環境,並透過制度化管理及持續教育訓練,降低職業災害風險,相關措施及執行情形如下: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本公司已訂定完整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依法設置專責之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管理人員,負責職業安全衛生之規劃、執行與監督。各項機械設備均定期實施檢查與保養,確保設備運作安全及符合相關法規標準,以維護工作場所安全。 2.工作環境安全與健康管理:為確保員工職業安全與健康,本公司每年定期辦理2次作業環境監測,針對噪音、粉塵及其他潛在危害因子進行檢測,並依監測結果採取改善措施,包括:調整作業流程、強化通風設備、提供及改善個人防護具。 透過持續監測與改善,確保工作環境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範。 3.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本公司定期辦理職業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以提升員工風險辨識能力及自我保護意識,訓練內容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堆高機操作訓練、品質與安全衛生課程、急救人員訓練、消防安全演練;此外,亦不定期舉辦健康促進及生活講座,強化員工健康知識,促進員工與管理階層間之溝通與互動。 4.114年員工安全及健康教育訓練執行情形:
5.本公司持續推動職業災害預防措施,並追蹤事故發生情形,以強化改善機制。114度職業災害上下班途中公傷7人、工作場所中公傷6人,本公司將持續檢討事故原因並強化預防措施,以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率。 6.整體執行情形:本公司透過完善之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定期環境監測及持續教育訓練,有效提升員工安全意識與健康管理能力,並持續優化工作環境,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與健康。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V | 本公司已建立完善之員工培訓與職涯發展制度,並持續推動多元化培訓措施,其執行情形如下: 1.職涯發展規劃機制:本公司依據員工職務內容及個人職涯發展方向,結合績效表現與能力需求,規劃個別化培訓方案,協助員工提升專業技能與整體職能。 2.多元培訓面向:培訓計畫涵蓋以下主要面向:新進員工訓練、專業技能與技術訓練、管理與領導能力培訓、職業安全與健康教育、性騷擾防治、兩性平等、溝通能力及職業道德訓練等;培訓對象含基層同仁、中階主管及高階管理階層,依不同職級與職能需求提供相應課程。 培訓方式採多元學習模式進行,包括:外聘講師、內部講師、線上學習平台、實務操作與情境演練,每次培訓課程結束後均進行成效評估,透過問卷調查及員工回饋蒐集意見,並據以優化課程內容與培訓方式,確保培訓品質。 3.職涯發展與晉升制度:本公司設有完善之內部晉升機制,提供員工職涯發展機會,透過培訓與實務歷練,鼓勵員工持續精進並發揮潛能。 4.培訓資源投入與實施成效:114年教育訓練總受訓人次1,426、總訓練時數8,498小時。 5.執行成果與效益:員工參與度高,多數員工積極投入培訓活動,培訓後員工能將所學應用於實務工作,整體工作表現明顯提升,員工專業能力與管理能力均有所成長多位員工透過培訓與績效表現獲得晉升機會,顯示職涯發展制度具實質成效。 6.本公司已制定完整之員工培訓與職涯發展計畫,涵蓋多元培訓面向並適用全體員工,且持續投入具體資源推動執行。透過系統化培訓與評估機制,有效提升員工職能與職涯發展機會,並有助於企業永續經營與人才發展之雙贏目標。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V | 本公司重視消費者權益,針對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產品標示及行銷行為等議題,已建立完善之管理制度、政策及申訴機制,並確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執行情形如下: 1.顧客健康與安全管理: 本公司將顧客健康與安全視為首要原則,嚴格遵循食品安全相關法規及國際標準(如 ISO 22000、FSSC),建立完善之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定期進行產品安全檢測與品質審核、執行產品風險評估與品質監控、強化自主檢驗能力,落實食品添加物「三專管理」(專人、專櫃、專冊),確保產品品質與安全,同時持續投入研發資源,提升產品安全標準與品質穩定性,以保障消費者健康。 2.客戶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完善之隱私權政策,並落實資料保護措施: 僅於取得顧客同意下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建立內部資料管理與控管機制、定期辦理員工個資保護教育訓練,提升法遵意識。 114年度量化成果: A.114年員工個資保護政策總受訓人次28、總訓練時數84小時,受訓員工佔全體比例約5%,完訓後測驗及格率100%。 B.114年針對新進員工宣導個人資料保護法77人,達成率100%。 C.114年度無發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事件。 3.產品標示與行銷: 本公司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及相關法規,確保產品資訊透明且不誤導消費者: A.所有產品標示依食品安全法規設計含營養標示、成分標示等。 B.建立標示審核標準作業程序,由專業團隊負責審查。 C.導入健康認證、有機、綠色及潔淨標章等制度,提升資訊透明度與市場信任度。 D.嚴格控管行銷內容,避免誇大或不實宣傳。 4.申訴機制與服務品質管理: 提供0800客服專線作為消費者溝通管道建立標準化客訴處理流程,並要求客服中心於24小時內回覆顧客問題。 114年度執行成果:客訴回覆準時率達100%及依據顧客回饋持續優化產品與服務流程。 5.防範不當行為與供應鏈管理: 定期辦理員工道德及反欺詐教育訓練、強化員工識別及防範不當行為能力、要求供應商遵循相同之法規與道德標準、持續監控營運流程,防止欺詐或誤導情事發生。 6.法規遵循與國際準則導入: 本公司除遵循國內相關法規外,亦導入國際管理系統標準(ISO 22000、FSSC),全廠區通過認證(通過率100%),以確保產品與服務品質符合國際水準,並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 本公司已針對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產品標示及行銷等議題,建立完整之政策、管理制度及申訴程序,並持續投入資源落實執行與改善。整體制度運作良好,能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V | 1.食品安全與法規遵循: 本公司依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建立供應商遴選與管理制度,要求供應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及品質相關標準。 2.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機制: 本公司推動「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要求供應商遵循以下核心面向:勞工與人權(禁止強迫勞動、童工、歧視等)、健康與職業安全(職安衛管理、緊急應變等)、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廢棄物管理、節能減碳等)、商業道德(誠信經營、反貪腐、智慧財產權) 3.已規劃要求資通安全與隱私權: 要求供應商遵守相關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 應建立適當之資訊安全管理措施(如存取控制、資料保護、系統安全)。 落實商業機密及個人資料之保密義務,避免資料外洩或不當使用。 4.供應商之商業及工廠登記資料須符合規定,並依「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完成登錄,以確保符合食品衛生及相關法規要求。 5.實施情形: (1)定期及不定期辦理供應商實地評鑑、源頭查核及稽核作業。 (2)要求供應商簽署社會責任承諾書,確認其符合相關規範。 (3)透過稽核輔導、技術交流及溝通機制,協助供應商改善製程與管理制度。 (4)強化供應商對環境保護、職業安全、勞動人權及資訊安全等議題之認知與執行能力。 (5)績效評估與分級管理 114年度完成供應商評鑑共210家,評等結果如下:A級198家、B級8家、C級4家、D級0家;全數供應商均達合格標準,合格率為100%。 6.綜合說明: 本公司已將環境(E)與社會(S)及治理(G)議題納入供應鏈管理核心,透過供應商承諾、評鑑、稽核及輔導機制,持續強化供應鏈風險管理與永續發展表現,以確保供應商符合相關規範並落實責任經營。 |
與實務守則相符。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V | 1.編製永續報告書係依循GRI協會於2021年公司之通用準則2021(GRI Universal Standards2021)、「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氣侯相關財務揭露框架(Task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及SASB永續會計準則(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SASB),進行編撰。 2.本公司委託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Crowe)按照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佈之確信準3000號「非屬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進行獨立有限確信,並可在愛之味企業官網下載瀏覽。 |
與實務守則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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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依照「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進行運作,報告顯示並無重大差異。並且已於114年8月底將113年永續報告書公開發表,並且可以在本公司官方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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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1.愛之味創立的基石是「讓明日更健康」的產品承諾,無論是在產品溯源、履歷追蹤、簡單配方還是潔淨標章的選用,始終堅持天然最好,持續實踐「樂活、環保、綠色、健康」的永續理念。 2.愛之味持續以「愛」為出發點,從產品研發到供應鏈管理,從節能減碳到社會回饋,從員工福祉到股東價值,全面落實永續經營,與所有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攜手共創更美好的未來。 3.設立永續發展組織(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由公司經營管理階層支持全體動員與相應規模資源,達成企業社會績效(CSP)與企業財務績效(CFP)的整合,短期由CFP挹注CSP、中長期則由CSP提攜CFP,全團隊共同推動企業永續任務。 4.愛之味已取得CAS(優良農產品)、TQF(臺灣優良食品驗證制度)、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等認證,更於2007年成為第一家通過SGS(臺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統)驗證的食品廠商。本公司食品一廠、食品二廠及食品三廠通過SGS(臺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FSSC(食品安全管理系統)的驗證。愛之味全廠區通過ISO 22000與FSSC品質系統認證(通過率達100%)。 5.致力於提供安全、健康、和諧的職場環境,讓員工能夠實現工作與家庭的良好平衡。同時,積極提供完整的職涯發展規劃、健康照護服務,落實性別平等,協助與公司一同成長與茁壯。 6.持續提升對各項軟硬體設施及智慧財產的投資,以提升公司的整體競爭力與創新能力。 7.114年度榮獲國內外獎項如下: 愛之味純濃燕麥(職人專用)榮獲健康食品免疫調節功效核准。 「具有改良的性质及免疫调节功效的寡糖燕麦液体组合物及粉末组合物与饮品、其四酵微分解制法及其用途」取得中國發明專利。 「Kombucha fermented beverage preserving active Bacillus coagulans at ambient temperature and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取得美國發明專利。 「可常温保存活菌/活酵的发酵饮品及其制备方法」取得中國發明專利。 愛之味麻油炊飯榮獲農糧署114年米糧亮點產品量產推動計畫獎勵。 愛之味分解茶双纖麥茶榮獲國際風味評鑑所風味絕佳獎章三星認證。 愛之味分解茶日式綠茶風味榮獲國際風味評鑑所風味絕佳獎章三星認證。 愛之味純濃燕麥(天然原味)榮獲Anti-Additive無添加三星驗證。 愛之味純濃燕麥專利水解燕麥粉榮獲Monde Selection世界食品品質評鑑大賞金獎。 愛之味黑巧燕麥榮獲Monde Selection世界食品品質評鑑大賞金獎。 愛之味分解茶双纖麥茶榮獲Monde Selection世界食品品質評鑑大賞金獎。 愛之味純濃燕麥(天然原味)榮獲全球純粹風味評鑑三星獎。 愛之味純濃燕麥專利水解燕麥粉榮獲全球純粹風味評鑑三星獎。 愛之味高鈣豆漿燕麥榮獲全球純粹風味評鑑三星獎。 愛之味分解茶双纖麥茶榮獲全球純粹風味評鑑二星獎。 愛之味油切分解茶四季春風味榮獲全球純粹風味評鑑二星獎。 愛之味麻油炊飯榮獲第十一屆十大嚴選穀得獎。 愛之味純濃燕麥專利水解即溶燕麥粉榮獲食創獎-食品與飲料創新類三星。 GYMEFIT職人專用燕麥蛋白飲(豆漿口味)榮獲食創獎-食品與飲料創新類二星。 愛之味健康の油切分解茶取得碳足跡認證。 愛之味麥仔茶取得碳足跡認證。 8.積極推動社會方式公益與永續發展,透過舉辦淨灘、淨山活動及認養道路綠化維護,並協助推廣多元休閒活動,持續為社會注入正向能量。 9.本公司回饋社會不限於金錢捐助,亦包括人力投入、物質捐贈及提供服務等多元形式,各項社會參與及永續行動主要內容簡述如下: a.建立節能績效管理制度,持續優化製程流程,並強化生產線人員專業技能訓練與設備維護管理,以提升整體設備運轉效率與產能表現。同時積極推動節能減碳觀念,深化員工環保意識,不僅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亦兼顧企業永續經營與營運成本控管之雙重效益。 b.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捐贈金錢、物資及探訪如下所列: 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縣新港奉天宮(金虎爺全國路跑活動)、嘉義縣警察之友會、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嘉義分事務所(義賣園遊會)、嘉義縣民雄頭橋工業區聯合廠商協進會、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財團法人林堉琪先生紀念基金會、台灣人間有愛中小企業互助協會(捐贈偏鄉弱勢孩童物資)、社團法人嘉義縣聲暉聽障協會(親子活動)、社團法人嘉義縣慈善團體聯合協會(捐贈偏鄉長輩與弱勢族群)、財團法人基督教芥菜種會(贊助丹娜絲風災物資)、財團法人礦工兒子教育基金會(義賣園遊會)、國立台灣大學、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紫蓮慈善事業基金會(捐贈孤兒院孩童物資)、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義賣園遊會)、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捐贈偏鄉弱勢物資)、財團法人桃園市真善美社會福利基金會(捐贈喜憨兒物資)、財團法人中正大學學術基金會、財團法人慧治基金會(贊助小學生戲劇表演比賽)、台灣人間有愛中小企業互助協會(捐贈偏鄉孩童物資)、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贊助九九重陽敬老活動)、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贊助重陽節敬老活動)、社團法人嘉義市肢體障礙服務協會(義賣園遊會)、社團法人嘉義縣脊髓損傷者協會(義賣園遊會)、嘉義縣工業會、財團法人私立天主教中華聖母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若竹兒教育基金會(義賣園遊會)、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弱勢孩童耶誕節許願活動)、財團法人嘉義縣生命線協會等;114年度累計物資捐贈金額共計新台幣約832,376元,受贈對象包括弱勢團體、地方政府機關、學生及廟宇等。 10.其他相關重要資訊,請參考本公司網站永續發展專區相關資訊(www.agv.com.tw/ir/sustainable-develop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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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氣候變遷日亦嚴重,連帶衍生之效應與衝擊,亦是企業應嚴正以待之課題。本公司除盡到國家政策之環保規範,亦透過會議,研討氣候變遷所產生風險,透過不同領域角度,分析日後因應之對策,以專案方式進行管理,以達到永續發展之精神。
我國現行政策導向低碳排生產,本公司亦透過產能分析管控,以節能模式進行生產,並依據產品別進行大數據分析調整,降低碳排放量,達到友善環境之目標。本公司藉由金融穩定委員會(FSB)發布的「TCFD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來評估氣候變遷對公司造成的影響,並鑑別出氣候風險與機會,擬定相應對策以因應風險:
1、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1.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氣候變遷風險治理目前由總經理統籌領導永續發展組織進行相關議題的管控,永續發展組織轄下設有各小組進行風險管理與議題評估,以降低氣候變遷對公司永續經營產生之風險與衝擊。 | ||||||||||||||||||||||||
| 2.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公司積極研擬解決方案,期望能降低氣候變遷帶來的營運與財務衝擊,提升組織氣候韌性。
公司針對上述風險進行評估,提出可能造成重大財務影響之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以及因應策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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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事件對財務之影響: 颱風或強降雨造成的洪災,可能導致營運據點停工及設備損壞,造成短暫出貨中斷;乾旱缺水則影響產線正常運作,當缺水情況發生時,需透過降低用水量、跨區運水或與其他廠區調貨等方式維持供貨,進而提高營運與運輸成本。
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低碳經濟轉型面臨廣泛的政策、法規、技術及市場變化挑戰。依據這些變化的性質、速度及重點,在分析期間內,碳費及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再生能源法規,以及消費者偏好轉變,均可能導致營業成本上升或銷售量下降。 為因應上述轉型風險,公司積極推動節能減碳專案,致力於降低營運及供應鏈中能源消耗、水資源利用及廢棄物排放等對氣候的影響;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並投資綠色能源設備;同時加強綠色產品的研發與創新,以滿足消費者對永續產品的需求。 此專案將帶來公司資本投入與營運成本的增加,但有助於長期降低氣候風險並提升企業競爭力。 | ||||||||||||||||||||||||
| 4.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由研發、品管、人資、股務、產製、採購、財會、稽核、工安等單位組成風險管理小組,依據各單位之職掌,進行整體性氣候變遷風險評估,提升對公司相關議題的掌握,提供決策層擬定因應策略,如通徹盤查復電儲電系統,並建立緊急應變計劃程序,以因應突發性缺電,降低營運損失。而在生產方面,透過不定期召開管理會議,並持續的調整與控管產銷量,以利庫存管理及減少存貨成本,另為提高原物料品質、維持穩定供料來源,將尋求契約農業及第二供應商的協同合作,減少氣候變遷導致的缺料危機,以期降低對營運產生之衝擊與影響,同時進行各項能耗盤查,從而降低與控管水資源、能源與資源的損耗,進一步將可利用之資源,循環再利用。 | ||||||||||||||||||||||||
| 5.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本年度尚未進行情境分析評估。 | ||||||||||||||||||||||||
|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本年度尚未制定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 | ||||||||||||||||||||||||
| 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本年度尚未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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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本年度尚未設定氣候相關目標。 |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1)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A.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CO2e)、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項目 | 113年 | 114年 | |
| 本公司 | 範疇一: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1693.3526 | 2,435.5503 |
範疇二: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5441.8816 | 5,206.1774 | |
範疇三: 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1,784.4304 | 1,915.9046 | |
| 排放量小計 | 8,919.6647 | 9,557.6323 | |
| 合併財務報告所有 子公司 | 範疇一: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2,004.0971 | 1,732.2634 |
範疇二: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 2,753.2538 | 2,678.2245 | |
範疇三: 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1,253.2340 | 1,106.5996 | |
| 排放量小計 | 6,010.5849 | 5,517.0875 | |
| 排放量總計 | 14,930.2496 | 15,074.7196 | |
| 密集度(範疇一+二) | 2.83 | 2.95 | |
B.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不適用
(2)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水資源管理:
本公司以2023年為基期,
- 短期目標:預期將目標設定在116年達到減少3%的用水量。
- 中、長期目標(119年後):
- 建置環保節能環境,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 依循能源管理政策、全員參與節能減碳。
能源管理:
- 短期目標:預期將目標設定在116年達到減少3%的能源耗用量。
- 中、長期目標(119年後):
- 持續更換廠內老舊設備為新式節能設備,減少能源使用率。
- 添購部分比例綠電,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
廢棄物管理:
- 短期目標:預期將目標設定在116年達到減少5%的廢棄物總量。
- 中、長期目標(119年後):
- 持續提升生產技術,從源頭對廢棄物進行減量。
- 依循廢棄物回收管理政策、全員參與廢棄物回收分類。
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減量目標:
- 短期目標:設定為每年減少1%溫室氣體,預期在2025年達到減少3%的溫室氣體。
- 中、長期目標(119年後):預期在119年達到減少5%的溫室氣體。
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以112年為基準年,為瞭解我公司溫室氣體排放情形,進行公司內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盤查是碳管理的基礎工作,溫室氣體盤查不但可掌握明確的排放量,也能發掘減量空間與機會。於114年進行全公司碳排放量盤查,便於後續針對較大排放量之來源進行合理可行改善計畫擬定。
|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V |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經董事會通過後據以執行,且依相關法令規範及實際業務需求,定期檢視並適時修訂內容,以確保制度之完整性與適切性。 本公司於114年8月公開揭露113年度永續報告書,完整闡述企業誠信經營理念及推動成果,並透過建立健全之公司治理架構與風險控管機制,落實誠信經營政策,致力營造透明、負責且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在具體作法上,本公司嚴格要求全體員工恪守誠信原則,明確禁止任何不誠信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接受不當招待、收受饋贈或回扣、侵占公款及其他不法利益之行為,以維護公司聲譽及利害關係人權益。 此外,本公司已將「誠信經營守則」及相關規範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官方網站,供利害關係人隨時查詢。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V | 本公司已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機制,於訂定相關防範方案時,針對營業範圍內具較高風險之作業活動進行系統性分析與評估,並據以強化控管措施,以降低潛在風險。在防範措施方面,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重點包括:防範行賄與收賄、杜絕非法政治獻金、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避免提供或收受其他不正當利益,以及防止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同時亦嚴格禁止任何不公平競爭行為。此外,本公司於產品與服務之研發、採購、製造及銷售過程中,均落實相關管理機制,確保不損害消費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114年度防範措施執行情形如下:1.辦理食品安全宣導共27場次,提升員工食品安全意識。2.辦理食品防護相關訓練共35場次,強化風險預防能力。3.辦理法規遵循教育訓練共39場次,確保作業符合法令規定。4.完成法規要求之231項產品追蹤與追溯資料,並全數上傳至「非追不可」平台。5.截至114年度,本公司所有食品廠及飲料廠均已全面取得ISO22000及HACCP等國際食品安全管理系統驗證。6.於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已取得CAS、TQF及HACCP等多項認證,並自96年起即為首批通過SGS ISO 22000驗證之食品廠商之一。7.全廠區已全面取得ISO22000/FSSC22000驗證,通過率達100%。綜上,本公司已透過多元防範措施,有效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持續精進相關管理機制,以強化企業治理與永續發展基礎。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本公司秉持忠實誠信經營的原則,遵循「誠信經營守則」規定,若有違反誠信經營規範的行為,將依法懲戒,並於公司內部網站公開違規人員的職稱、姓名、違規日期、違規內容及處理情形,也設有申訴制度並落實執行,將誠信履行情況定期公開於公司網站、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中,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誠信經營守則」內容,並定期檢視並檢討相關制度,依據法令變動及實務需求進行修正與優化,持續強化誠信經營之落實與管理機制。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V | 為確保業務往來對象具備誠信經營,本公司於合作前即進行適當之誠信評估機制。現行往來之客戶與供應商多為具一定規模與信譽之公司,並可透過經濟部相關公開資訊平台及其他合法管道查詢其經營狀況與誠信紀錄,必要時亦要求廠商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確認其合法經營與良好商譽。 於合作過程中,本公司秉持公平、公正、公開之選商原則,亦於各類契約中明訂誠信經營條款,並由法務室、稽核室及總經理室共同審核契約內容,以確保條款之完整性與適法性。若交易對象涉及違反誠信經營之行為,本公司得依契約約定終止或解除契約,以維護公司權益。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V | 1.本公司設有推動誠信經營之專責(兼職)單位,由人力資源部規劃與執行誠信經營相關事務,負責誠信經營政策及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推動與落實,並依據「誠信經營守則」持續精進相關制度。 2.董事會透過內部稽核制度掌握誠信經營政策之執行情形,稽核主管定期列席董事會報告相關業務內容,以強化監督功能。 3.本公司建置多元溝通與檢舉管道,包含內部電子郵件、員工反映信箱及公司網站,供員工及利害關係人向管理階層、人力資源部反映意見或提出檢舉,以確保資訊傳遞之暢通與透明。 4.114年11月10日已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推動與執行情形。 5.114年度內外部檢舉案件為0件,亦未發生重大不誠信行為之情事,顯示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推動具體且成效良好。 6.本公司已設置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之誠信經營推動單位,負責政策與防範方案之規劃、執行及監督,並透過稽核機制及董事會運作進行督導,且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符合相關規範。 7.本公司已將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及相關防範措施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年報及相關公開文件中說明具體作法及執行成果,持續強化資訊透明度與公司治理品質。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1.本公司於「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中明訂,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並落實執行。 2.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內部稽核制度、陳述溝通及風險管理機制,以維持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運作,並防止利益衝突及提供有效溝通管道,有助於維護公司運營的公平性、透明度和效能,防止潛在的問題或風險。 3.若該次董事會議案有涉及應利益迴避者,於議案宣讀前,由司儀說明迴避姓名及理由,亦會由司儀再次提醒請利害關係人離場迴避,並且在董事議事錄中也詳細記錄利益迴避的具體情況及相關成員的廻避過程,以確保程序正確與可追蹤性。 4.114年共召開7次董事會,所有會議均依董事會議事規範進行,並落實利益迴避,執行情形符合公司治理與內控要求。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V | 1.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完善之會計制度與內部控制制度,以確保財務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及透明度。公司聘任專業會計師進行會計表冊之查核與簽證,強化財務資訊之可靠性。 2.內部稽核單位依據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結果,編製年度稽核計畫,針對各項防範不誠信行為之制度遵循情形進行查核。114年度共完成61件查核案件,並製作稽核報告;同時透過年度內控自評,確認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均有效,並據此製作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3.所有稽核結果經審計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確保公司治理及誠信經營政策落實到位,並持續改善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本公司已將「誠信經營守則」具體作法揭露於公司官網,協助員工在面對道德或誠信議題時能做出正確的選擇。同時,誠信價值觀亦融入公司各項教育訓練課程,包括新進員工訓練及共通管理課程,確保誠信文化能夠貫徹於日常業務及管理實務中;114年度,參加誠信經營相關議題之教育訓練計63人次,並於課後進行測驗,測驗達成率為100%,顯示員工對誠信守則之高度認同與理解。透過持續教育訓練,本公司有效提升內部誠信意識,強化企業文化之正向價值,並落實誠信經營承諾。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V | 1.本公司有設置「員工意見反應區、即時回饋」及總經理信箱,並設立違反從業道德行為檢舉系統,讓員工、供應商、股東及其他相關人員能夠便捷地檢舉不合法或不道德的行為,如貪污、賄賂、詐騙等行為。 2.檢舉制度相關規範已公開於公司網站,清楚說明檢舉程序、提交方式及後續處理流程,並確保檢舉人身份保密及防止報復,以鼓勵更多人勇於揭露不當行為。對於違反誠信經營規範之行為,將依「員工獎懲辦法」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檢舉案件由總經理及人力資源主管擔任受理專責人員,負責後續調查與處理,確保程序妥善與公正。 3.檢舉管道: 網址: https://www.agv.com.tw/ir/cg/violation-of-per/ 檢舉信箱:yuehchu@mail.agv.com.tw 4.本公司已建立明確、便利且安全的檢舉制度,並落實專責人員受理及處理機制,保障公司誠信經營之執行。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V | 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中明確規範檢舉受理程序及專責單位。若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事件,或公司可能因此遭受重大損害,應立即製作書面報告並通知獨立董事,確保董事會知悉及適時決策。另於「員工規則」亦明訂受理檢舉事項之標準作業程序及保密機制,並落實保護檢舉人權益,防止其因檢舉行為遭受不當處置,確保檢舉過程安全;114年度,本公司未發生任何檢舉事件,顯示內部制度及防範機制運作順暢且有效。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本公司已於「誠信經營守則」、申訴辦法及員工規則中明確規範檢舉人保護措施,確保檢舉人不因提出檢舉而遭受任何不當處置。制度包括保密檢舉人身份、禁止報復行為,以及提供適當的申訴與救濟管道,以維護檢舉人權益並鼓勵勇於揭露不當行為,確保檢舉制度之有效運作。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已於官網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完整揭露公司治理相關資訊,包括「誠信經營守則」及其推動成效,讓股東、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能清楚了解公司治理及誠信經營的實施狀況。 公司網站:https://www.agv.com.tw 亦於永續報告書中公開企業誠信經營理念,展現對誠信經營的重視,並強調企業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承諾,確保資訊透明、完整,增進利害關係人信任。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 | |
| 一、 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參照證券交易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並將完整守則內容揭露於公司網址(網址:https://www.agv.com.tw)。 經檢視實際運作,本公司之執行與所訂守則內容無任何差異,所有規範皆依公開標準落實,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實際運作完全符合對外揭露之守則規定。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1.本公司將「誠信經營守則」納入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確保誠信經營理念能有效落實。 2.本公司持續秉持誠信經營原則,確保遵守各項法令規定,如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上市櫃相關規章、貪污防制條例、政府採購法等,作為誠信經營的基本前提,在用人政策上,重視品德操守,並採取職務輪調等防弊機制以降低風險;內部迄今未發生任何貪瀆、賄賂或勒索等不法行為。 3.公司持續推動企業永續發展,秉持「讓明日更健康」之企業願景,並強調優質治理的重要性,確保公司在經營與社會責任方面皆具高度透明度及信任。 4.誠信經營守則的制定日期為民國106年5月、第一次修正日期:民國108年8月、第二次修正日期:民國114年8月;透過定期檢討與修訂,確保守則內容持續符合法令規範及公司實際運作需求。 | ||||
為樹立管理制度、健全組織功能、和諧勞資關係,本公司訂有工作規則,以規範員工行為,說明如下:
1、應盡忠職守,恪守本公司一切規章,確保業務上之機密。
2、代表公司對外接洽業務時,態度應謙和,不得驕縱傲慢,損及公司形象。
3、公私分明,相互尊重人格,誠懇相助,協力達成企業經營之目的。
4、平日言行,應誠實廉潔,不得有放蕩、奢侈、冶遊、賭博等足以損害公司名譽之行為。
5、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或無故積延。
6、應有創新精神、謀求工作之效率化。
7、鑽研磨練啟發自我。
本公司遵循法規實施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以塑造良好工作環境,保障員工安全與衛生:
1、與保全公司簽約日間、夜間與假日均設有門禁管制與嚴密監視系統,維護廠區安全。
2、每2年委託專業機構實施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3、依法設置勞安衛生室之專責單位及專責人員,以確保作業場所之安全與衛生。
4、定期或不定期宣導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及安全操作標準,供員工遵循,達到工安零災害之目標。
5、每半年針對勞工作業場所實施作業環境監測。
6、由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實施每日巡檢及追蹤改善成效,以維護設施之完善。
7、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對電氣設備、堆高機、固定式起重機、貨梯與壓力容器等設備實施定期檢查。
8、依據消防法規定,每月實施消防設備暨防火避難設施檢查,每年施行一次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每年施行二次自衛消防編組演練訓練,以降低人員與財產損失風險。
9、每年舉辦年度員工健康檢查及雇用前體格檢查,並與衛生單位配合舉辦乳房攝影專車篩檢、子宮頸抹片、骨質密度檢查、特定癌症篩檢等。
10、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及預防罹患職業病的風險,實施人因性危害預防、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問卷調查工作。
11、遵循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遵循法規要求事項,建構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
本公司以永續經營的角度,定期及不定期辦理員工培訓、工作輪調,培養多功能之優秀人才及領導幹部,並賦予重要職位和挑戰,且經由員工滿意度調查分析後,發現員工會將所學運用在工作上,進而提升部門、公司的經營績效,升遷管道完善且暢通,以吸引、激勵、發展和留才,完成公司組織任務。
透過以下標準建置人選資料庫:
1.專業知識能力
2.工作品質(效率、精準度等)
3.時間管理能力
4.團隊合作意識
5.溝通協調能力
6.風險管理意識
7.應變處理能力
8.領導能力
9.創新思考能力
10.發展潛力
11.對公司有高度的向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