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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獨立性及多元化:

(1)董事會獨立性:

1、董事會結構: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九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三位獨立董事,員工身份的董事佔比為11.11%,而獨立董事佔比為33.33%。

2、獨立性與法規遵循:各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間不存在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規定的利益衝突情形。獨立董事在決策過程中保持客觀性和獨立性,並且遵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獨立董事的相關規範。

3、董事會獨立性的重要性:董事會的獨立性對於企業治理結構至關重要,能有效防止利益衝突,並增強股東的利益和信任。

4、相關資料的參照:有關董事的專業資格、獨立性以及學經歷,請參閱本年報第6頁、第9頁及第10頁。

(2)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強調董事會組成的多元化對企業治理至關重要,以提升公司決策的質量、增強創新能力以及更好地應對全球化市場的需求。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九位董事組成,其董事會組成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

管理目標達成情形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達成
獨立董事不超過三屆達成
多元專業知識與技能達成
獨立董事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達成

管理目標的達成情形顯示公司在維持董事會獨立性、專業性及多樣化方面的努力,有助於提升公司治理水準,保障股東的利益。

(3)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一、未達性別三分之一比例的原因:

(一)、董事會成員由長期擔任高層的男性主導,變動的空間相對較少,難以迅速進行性別多元化的調整。

(二)、食品專業領域可能被視為男性主導的行業,尤其是在高層管理職位中,可能影響了女性的參與和發展機會。

二、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的規劃與措施:

(一)、本公司於114年董事全面改選,將性別多元化納入董事會成員的選任原則,優先考慮女性候選人進入董事會,並安排參加董事培訓,讓女性成員在擔任董事職位時能夠順利適應並發揮專業。

(二)、對有潛力的女性員工提供更多領導訓練和機會,確保女性能夠進入更多的高層管理或董事會職位。

(三)、聘請專業的多元化顧問協助公司進行董事會成員的選任與多元化推動。

(四)、定期檢討董事會的性別多元化情況,確保性別多元化的目標達成,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五)、董事會的性別多元化不僅是符合法規要求,更能提升企業的治理水平和創新力,不僅有助於公司的發展,還能促進社會的公平與平等。

職稱

董事長

副董事長 董事

獨立董事

姓名

陳冠翰

陳鏡仁 陳冠舟 謝顯爵 陳志展 梁懷信 曾勇夫 吳永乾

陳惟龍

性別

國籍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年齡

51-60

81-90 51-60 61-70 51-60 51-60 81-90 71-80

61-70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3-6年 3-6年

3-6年

兼任本公司員工
專業背景 食品科技 企業管理 經濟學 企業管理 商學 律師 法學 法學 財務金融

專業知識與才能

商務

科技
財務/會計

法律
行銷

資訊安全
其他

能力與經驗

領導力

決策力

國際市場觀

產業知識

財務管理能力

生產製造

業務開發

風險管理/危機處理

環境永續

社會參與

√係指具有能力;○係指具有部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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